Land Acquisition Act 1894 簡介
徵地是印度工會或州政府有權為工業化,基礎設施開發或私有化城市化目的徵用私有土地,並補償受影響的土地所有者的恢復和安置。
涉及土地徵用的法律包括1886年的《印度電車軌道法》,1948年的《達莫達山谷公司法》,1956年的《國家公路法》,1957年的《含煤區收購和發展法》,石油和礦產管道(獲得使用權) 1962年《土地法案》,2010年《印度土地港口管理局法》,1978年《地鐵鐵路(工程建設)法》,1989年《鐵路法》以及土地購置,修復和重新安置法中的公平補償和透明權,2013年(LARR)生效,並於2014年1月1日生效。直到2013年,1894年《土地徵收法》對印度的土地徵收做出了規定。 2013年12月31日,印度總統頒布了一項具有官方授權的法令,“既要實現農民福利的雙重目標,又要迅速滿足該國的戰略和發展需要”。然後在議會中提出了一項修正案以批准該條例。 Lok Sabha通過了該法案,等待Rajya Sabha的通過。 2015年5月30日,印度總統第三次頒布了該修正案。印度聯邦政府還根據該法案製定並通知了《 2014年土地收購,恢復和安置(社會影響評估和同意)規則》中的公平補償和透明權,以規範程序。查mu和克什米爾的土地徵用受1934年《查mu和克什米爾土地徵用法》的管轄。
涉及土地徵用的法律包括1886年的《印度電車軌道法》,1948年的《達莫達山谷公司法》,1956年的《國家公路法》,1957年的《含煤區收購和發展法》,石油和礦產管道(獲得使用權) 1962年《土地法案》,2010年《印度土地港口管理局法》,1978年《地鐵鐵路(工程建設)法》,1989年《鐵路法》以及土地購置,修復和重新安置法中的公平補償和透明權,2013年(LARR)生效,並於2014年1月1日生效。直到2013年,1894年《土地徵收法》對印度的土地徵收做出了規定。 2013年12月31日,印度總統頒布了一項具有官方授權的法令,“既要實現農民福利的雙重目標,又要迅速滿足該國的戰略和發展需要”。然後在議會中提出了一項修正案以批准該條例。 Lok Sabha通過了該法案,等待Rajya Sabha的通過。 2015年5月30日,印度總統第三次頒布了該修正案。印度聯邦政府還根據該法案製定並通知了《 2014年土地收購,恢復和安置(社會影響評估和同意)規則》中的公平補償和透明權,以規範程序。查mu和克什米爾的土地徵用受1934年《查mu和克什米爾土地徵用法》的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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