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華達州憲法於 1864 年 7 月 4 日在卡森城舉行的一次大會上製定。大會於 7 月 28 日休會,於 9 月的第一個星期三獲得公眾投票批准,並於 10 月 31 日生效,當天亞伯拉罕林肯總統宣佈內華達州成為一個州。
內華達州加速成為美國的完整州。聯邦的同情者非常渴望內華達州獲得州地位,以至於他們在總統大選前匆忙通過電報將整個州憲法發送給美國國會,他們不相信通過火車發送可以保證按時到達。憲法於 1864 年 10 月 26 日至 27 日送達,就在 1864 年 11 月 7 日大選前兩週。送達花了兩天時間;它包含 16,543 個單詞,發送成本為 4,303.27 美元(2012 年調整後為 62,295.77 美元)。這是當時最長的電報傳輸,它保持了 17 年的記錄,直到 1881 年 5 月 22 日通過電報發送了一份 118,000 字的新約英文修訂版
內華達州加速成為美國的完整州。聯邦的同情者非常渴望內華達州獲得州地位,以至於他們在總統大選前匆忙通過電報將整個州憲法發送給美國國會,他們不相信通過火車發送可以保證按時到達。憲法於 1864 年 10 月 26 日至 27 日送達,就在 1864 年 11 月 7 日大選前兩週。送達花了兩天時間;它包含 16,543 個單詞,發送成本為 4,303.27 美元(2012 年調整後為 62,295.77 美元)。這是當時最長的電報傳輸,它保持了 17 年的記錄,直到 1881 年 5 月 22 日通過電報發送了一份 118,000 字的新約英文修訂版
展開